2020年“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海南省万宁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0年04月02日讯:按照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已正式启动,现将我院招聘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共招聘8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次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在2020年3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须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副高及以上职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岗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上、54周岁以下(1966年3月
31日至1985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择优聘用、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公告。
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海招网发布招聘启事。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3月31日15时起至2020年4月9日16时止。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wnyyrsk@163.com)
联系方式:0898-62139955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须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海南省万宁市人民医院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2),并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等拍照制成文档一起压缩包,命名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发送至邮箱报名。
1.本次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按岗位专业类别进行招录。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小于1:2,如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2,经领导小组同意后,考核比例可降到1:1。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招考计划的岗位,允许报考人员在统一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
规定给予处理。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职位表中所需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签订《考生承诺书》(附件3),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相关情形等。
四、组织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为考核招聘。主要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具体考核方式由领导小组拟定后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用人单位组织对已签订《拟聘用意向书》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愿放弃的,需提交本人签名的自愿放弃申明,载明应聘岗位及放弃原因等。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万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市人民医院招聘岗位属于编制内招聘,根据考核、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政府审批。待市政府批复后由有关部门按职能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工作经费
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纪检
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职能由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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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万宁市人民医院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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