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省旅游学校招聘27人公告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12-29 11:36:44

海南省旅游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根据省委编办批复及海南省旅游学校建设实际,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此公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旅游学校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琼编〔2006〕90号)和《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海南省旅游学校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琼编〔2010〕128号),海南省旅游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160名,现空编27名。主要职责是从事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培养旅游行业技术人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14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3名,管理人员1名。具体详见《海南省旅游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5年12月28日(含)至1988年12月28日(含)期间出生);
 
9.对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时间计算截止于2023年12月28日。
 
注:应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及委培、定向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条件
 
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阳光海南网、海南省旅游学校官网及委托招聘的第三方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的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所需资格条件等。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阳光海南网、海南旅游学校官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等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旅游学校官网(网址:https://www.hnptschool.net/index),点击“公开招聘”,进入报名系统,选择相应岗位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其他形式提交的应聘材料拒不受理。
 
报考人员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旅游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或《海南省旅游学校2023年考核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1日9:00至2024年1月19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报名网址:https://www.hnptschool.net/index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旅游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或者《海南省旅游学校2023年考核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材料。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5)。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面试前3天,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核人员名单在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阳光海南网、海南省旅游学校网站公布。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笔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招聘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其中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比重应不低于60%。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岗位科学合理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且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本岗位专业知识。
 
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进行笔试。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阳光海南网、海南省旅游学校官网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各岗位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学校对进入面试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或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面试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3天在阳光海南网、海南省旅游学校官网上进行公布。
 
3.面试
 
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教学技能(演示)和课堂教学、实操等不同种类,测验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成绩当天在阳光海南网、海南省旅游学校官网公布。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整个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上网公示。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阳光海南网、海南省旅游学校官网公布考生的综合成绩。
 
(四)考核招聘
 
(1)考核形式
 
考核采取试讲+实操+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组成员(考官)评分后,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得到最后考核得分。考核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考核合格分数线划定
 
为确保考核招聘人才质量,考核招聘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如该岗位考核人员综合分均未达合格分数线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3)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该岗位拟招聘职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在合格分数线上,同时具有考核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现场表决通过,方可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考核结束后,成绩当天在阳光海南网、海南省旅游学校官网上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组织人选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我校承担。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4.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省旅游学校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南省旅游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及时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核材料、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党组审议同意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旅游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手续,必须在学校最低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方可提出调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纪检办公室:0898-6520062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人事处:0898-6522556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联系方式
 
本方案由海南省旅游学校学校负责解释。
 
学校招聘办公室电话:0898-36621233,0898-6571149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689862363,1868964982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附件:附件1:海南省旅游学校岗位需求表

附件2:海南省旅游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海南省旅游学校2023年考核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4: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

 
海南省旅游学校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