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招聘12人公告
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一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依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印发的《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2023年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及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共 1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名,管理人员1名。具体详见《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8.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9.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工龄计算截止于2023年7月30日;
注:应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及委培、定向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官网发布,信息发布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2日。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学校(http://www.nkhkzz.com/)官网发布公告,考生应及时关注。
(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9:00至2023年10月29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797》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四)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名时必须按岗位要求上传所报岗位需要的各项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如下(以JPG图片格式,图片不超过2MB):
(1)《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4)与应聘岗位匹配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回来的应聘人员、国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专业不完全一致的,须提供所学课程,并由报考岗位所在学校研究确定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各岗位报考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2022年》。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并在有效验证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详见附件5);
(7)教师资格证(根据岗位要求不同,提供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8)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9)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还需上传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详见附件6);
(10)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详见附件7)
(11)报考办公室文秘岗位需上传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加盖公章);
(12)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2.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成、填写错位,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10月29日12:00前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10月29日17:00准时关闭,2023年10月29日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3年10月29日12:00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参加考试。
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3)方可进行笔试,对未达1:3的岗位,将核减该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
(1)教师岗位考试范围:以本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考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学、心理学)。
(2)非教师岗位考试范围:本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考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4.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划定,但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通过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http://www.nkhkzz.com/)官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http://www.nkhkzz.com/)官网公布。
(三)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该岗位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按实际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面试。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或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面试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1. 面试内容和形式:教师岗位面试以试讲、现场答辩与技能展示,非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
2.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http://www.nkhkzz.com/)官网公布。
(四)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最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在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http://www.nkhkzz.com/)官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二)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费用由学校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三)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学校指定的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小组到其学习或工作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核实“三龄两历”等情况并形成考察报告。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海南省教育厅同意后在海南省教育厅网站和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校纪检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海南省教育厅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应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三)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四)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和招聘中的主要材料报送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初次就业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前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聘或者考试。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纪检办公室:0898-68951586(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海南省教育厅人事处:0898-65343302(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联系方式
(一)岗位信息咨询电话:0898-68915480(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网上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6755313、0898-6650202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1:2023年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海南省农垦海口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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