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保密技术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海南省保密技术服务中心 2024-01-24 13:53:44

海南省保密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1号)

 

  为缓解海南省保密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短缺问题,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海南省保密技术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坚持严格把关、宁缺毋滥、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名额、待遇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本次招聘综合岗5名和讲解岗1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各岗位薪酬基数为5000-6500元/月,薪酬基数均含社保、公积金单位缴纳及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体检和各种假期,给予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发放年终奖励性绩效。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含)之后出生)。其中综合岗1是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含)之后出生);讲解岗是26周岁以下(1997年12月1日(含)之后出生)。具体详见附件1;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7.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省保密技术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新海南客户端、自贸港人才网、南海网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4日,共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9:00—2024年1月24日12:00。
 
  2.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061。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海南省保密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按照报名系统操作步骤进行报名;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人员以JPG图片形式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4)其他报名材料如下(以JPG图片格式,图片不超过2MB):
 
  ①《海南省保密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③毕业证、学位证书;
 
  ④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⑤本人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⑥在编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应聘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⑦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后应及时关注和了解考录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1月24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4年1月24日17时准时关闭,2024年1月24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4年1月24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相应岗位,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1.通过对考生上传的报名资料进行网上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在海南省保密技术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看初审结果;
 
  2.开考比例。经初审,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否则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指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综合岗2、综合岗3、综合岗4增加业绩评审)。
 
  综合岗2、综合岗3、综合岗4成绩按笔试、面试、业绩评审三部分综合计算,分值各10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业绩评审分数×20%。笔试、面试、业绩评审分数、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岗1、综合岗5、讲解岗成绩按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分值各10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通过海南省保密技术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岗位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按1:5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取平均分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海南省保密技术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同一岗位中招聘人数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3.业绩评审。进入面试环节的综合岗2、综合岗3、综合岗4考生,面试当天需提交2份个人作品材料或相关荣誉和获奖证书。面试结束后由专家对作品材料进行评审评分。业绩评审分数按照20%计入综合成绩。
 
  4.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标识的学历认证材料。
 
  (2)本人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3)《海南省保密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网报后网上自行下载,A4纸彩色打印一式2份,手写签名)。
 
  上述材料视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下一名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五)体检
 
  1.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以考试综合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另选择同级别及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查)。
 
  3.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海南省保密技术服务中心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聘用。
 
  3.编外聘用人员聘用期限三年,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程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联系电话:0898-65716280 监督电话:0898-65716287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6502026、6673876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本公告由海南省保密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海南省保密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海南省保密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