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1人)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1-07-23 10:20:47

  2021年07月23日讯:为加强琼中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基础,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编制工作人员31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琼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三)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四)学历要求。国家承认的学历(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

  (五)年龄要求。年满18—40周岁(含)。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现役军人、普通院校在读学生和失信被执行人;

  6.已享受项目人员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信息发布和组织报名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南海先锋网(海南党建网)、海南人才招聘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qiongzhong.hainan.gov.cn)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布。公告时间:2021年7月22日-7月28日,共7天。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提交报考申请的方式。

  (三)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212

  (四)报名时间。2021年7月29日上午9:00至2021年8月4日中午12:00。

  (五)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要求,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

  (1)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户口簿(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

  (5)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原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图片(jpg格式,20-200KB)上传到网上报名端口“添加证明材料”一栏;

  6.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专业目录、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四、资格审查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2021年8月4日中午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1年8月4日中午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8月4日17:00前)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1年8月4日17:00准时关闭。

  (二)报名审核根据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所要求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认,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公开招聘岗位名额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达到1:2比例的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在补充公告3天内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核招聘不受报考比例限制,招聘岗位出现无人报考情况的,则相应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并核实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一)考试招聘。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方式进行;考核招聘采取“面试+组织考察”方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成绩以100分计算。

  3.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成绩整体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

  5.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1.成立考评组。从海南省面试考官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考官,组成考评组,人数为5人或7人。

  2.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重点测评应试者的适岗能力,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侧重于招聘岗位所需相关专业内容。    

  4.面试对象。公开招聘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职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考生放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按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考核招聘的面试对象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所有考生。

  5.面试合格分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6.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7.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

  (3)户口簿(本人页);

  (4)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提供);

  (5)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6)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原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一)公开招聘考试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排名,并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二)公开招聘中,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及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考核招聘中,进入体检环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并列面试成绩最后一名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结果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时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要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如报考人员属于定项人员的,要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考察对象须向考察小组提供学历档案、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准考证、报名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无犯罪证明和计生证明由考生书面承诺本人无违反情况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八、人员聘用

  (一)公示。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选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期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县政府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该在规定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服务年限。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琼中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笔试、面试命题及评卷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具有考务资质的机构命题及评卷;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聘用人员档案审核及相关聘用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相关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具有考务资质的机构开展工作。

  (二)琼中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琼中的人员;琼中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琼中的人员。

  (三)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参照2018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五)年满18—40周岁(含),即1980年8月1日至2003年8月1日期间出生。

  九、联系方式

  (一)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902、0898-66502026 (咨询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

  (二)监督电话:0898-86236003,0898-8623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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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琼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018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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