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招聘辅警57人公告
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关于2023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辅警57名,其中勤务辅警23名,文职辅警34名,招聘岗位具体详见附件1。
二、身份性质
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4日至2003年2月13日期间出生);
5.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工作经历等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其中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
7.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高、视力等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精神病史、肢体功能障碍、色盲、重听,以及无心脏病、高血压、肾病等不适宜体力强度较大工作的疾病,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或双侧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
8.在考试综合分数相同时,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吸毒史、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通过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police.haikou.gov.cn)发布招聘各环节的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流程:填写报名审核表、上传报名资格材料和照片、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12:00至2月18日18:00。
4.报名网址:http://hnmrzg.pzhl.net/index.php
5.报名要求:
(1)填写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填写《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由本人亲笔签名后上传图片。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如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上传下列报名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超过2MB)
①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不得上传翻拍及扫描件);
②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③学历毕业证书,其中中专学历须提供学籍档案材料,大专(含)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表中须有二维验证码以提供在线验证服务,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服务中心认证书;
④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须提供入伍审批表和退役军人证,应征入伍审批表无原件的提交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单位印章);无应征入伍审批表的提供退役安置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服兵役证明或入伍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开具的入伍证明;
⑤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范围是全国,查询结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个人信用报告(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凭本人身份证打印)。
⑥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或技能资格相关材料:三级以上(含)心理咨询师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英语(小语种)考试等级证书等,其中报考技术岗位的须提交从事信息技术企业直接从事技术岗位工作经历证明,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招聘岗位要求,根据个人自身情况理性、慎重选择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避免误报、错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必须按照报名提交材料填写报名信息,如出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的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领取准考证、笔试等有关事宜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公布。
3.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含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按40%计入总分。
2.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地点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发布。
4.笔试结束后,按与对应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能测评人选(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进入体能测评),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人选。
(四)体能测评
1.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逾期未到者,即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评的项目和考核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3.体能测评项目中,10米×4往返跑测评最多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跑项目测评只测1次,纵跳摸高测评最多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体能测评开展前,如上级机关对标准有变化的,将进行调整。
4.测评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评未通过,放弃或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予以淘汰。
5.体能测评合格者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五)资格复审
1.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发布。
2.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要求的纸质报名资格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
(六)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分析判断能力等,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另行通知。逾期未到的,即为自动放弃。
3.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总成绩合成规则:
①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②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2位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再有同分者,以体能测评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成绩较好者优先。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在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公布后,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琼山分局书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从对应招聘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聘单位参照招录人民警察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予以淘汰,从对应招聘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考察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与A类岗位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国际机场分局与B类岗位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海口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与C类岗位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海口市公安局城市警察支队与D类岗位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海口市公安局与E类岗位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报考者综合成绩在招聘单位再次启动招聘辅警工作之前有效,招聘单位同类辅警岗位出现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组织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予以补聘。
五、工资待遇
辅警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全部由财政经费保障,按照在岗辅警同类岗位工资标准发放:非技术岗位试用期工资总额每月5599元,试用期满工资总额每月6116元(以上均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技术岗位试用期工资总额每月7022元,试用期满工资总额每月7710元(以上均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不执行绩效工资,另4-10月发放高温补贴每人每月300元,按规定评定层级后享受层级工资,年度考核合格者发放年终一次性绩效工资。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详见附件1。
六、注意事项
(一)因招聘岗位有身高要求,考生报考前须对自身身高进行准确测量,体检时将对考生身高进行严格测量,身高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淘汰,请考生报名时注意把握。
(二)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执行教材和培训班,请各位考生依据知识点自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898-68500100(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举报投诉请联系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政治处,电话:31651313。
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
2023年2月14日
附件1: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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