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南海口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07-27 18:17:55

海口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海口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是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正科级全额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为结合实际工作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全科医师1名,公卫医师1名,儿科医师1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6)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海口市人社局网站、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本次招聘工作后续相关公告将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

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22年7月27日—8月9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4286。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9:00-2022年8月18日12:00。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了解资格审核情况,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均视为放弃报名;

(2)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扫描电子版JPG格式图片上传到网上报名端口,大小不超过2MB:

①完整填写《海口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见附件2);

②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④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且须在有效期内)(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⑤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下载附件3,填写内容并本人签名上传);

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盖章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

⑧相应岗位所需的证书和材料,以及相关工作经历等其他材料;

⑨考生承诺书(下载附件4,填写内容并本人签名上传)

⑩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详见附件5)。

4.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8月18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2年8月18日17时准时关闭,2022年8月18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2年8月18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2)网上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时须签订《考生承诺书》(见附件4)。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1.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时间截止,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直至取消。紧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定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各为100分,其中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公布时限为3天。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须提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户口本、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将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及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3.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 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应聘人员有特殊体检要求的招聘岗位,应当报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社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海口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海口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2.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通过微信搜索“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小程序,注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及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防疫工作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政策为准,请报考人员留意公告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的规定和要求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指导,自觉接受海口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六西路5号海口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508室办公室。

咨询和投诉电话:0898-66280292。

联系人:符老师

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0、0898-66738902

附件1:海口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1).docx

附件2:海口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docx

附件4: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