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南白沙黎族自治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2-04-14 09:43:22

  2022年04月14日讯:经县政府同意,2022年白沙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4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共45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为稳定我县人才队伍,不接受我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其他地区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原农场医院职工均可报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六)专业要求参照《海南省2021年度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海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七)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四)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六)失信被执行人;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9日,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baisha.hainan.gov.cn)和海南自贸港招商引才网(https://www.contacthainan.gov.cn)等公共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9:00至2022年4月2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表和上传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公告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867

  考生网上报名须在报名时间内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至报名系统(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超过2MB):

  (1)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蓝底证件照片;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

  (4)毕业证和学位证(报考人员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可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公章的证明);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4月27日12时前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2022年4月27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4月27日17时准时关闭。

  (2)考生在报名系统填报信息结束后,请选择安全退出,若因账号丢失或盗用情况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初审:对报名者按规定进行严格的资格条件审查,审查结束,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白沙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5.开考比例:考核招聘不受报考比例限制,招聘岗位出现无人报考情况的,则相应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因无人报考而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要求重新补报其他岗位,重新补报的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全程密切关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报考事宜、各项考试成绩、体检和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公布等情况,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五、招聘方式

  (一)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

  4.毕业证和学位证(报考人员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可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公章的证明);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原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二)采取“面试+组织考察”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以公告为准;

  2.面试对象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所有考生。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考核评定标准;

  3.面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资格人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按职称高的优先确定入围人员,若职称也相同的按学历高者优先确定入围人员,两者均相同的则加试确定入围人员;

  4.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通过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六、体检、考察与公示

  (一)体检

  按报考岗位的考核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和招聘岗位实际聘用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顺序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结果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二)考察及公示

  考察对象须向考察工作小组提供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纸质资格复审材料,其他地区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考察对象人事档案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阶段无法提供有关材料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7天。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和管理

  经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选,报县政府审批,审批同意聘用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公开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申请调离我县。试用期满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有关待遇

  (一)安家费

  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凡签约5年及以上的,前5年发放安家费,实行专项考核,每年按考核结果发放(专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标准为正高级职称(基层正高职称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综合工作五年以上)考核优秀的12万元/年,良好的8万元/年,合格的6万元/年;副高级职称(基层副高职称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工作五年以上)考核优秀的10万元/年,良好的6万元/年,合格的4万元/年;中级职称考核优秀的8万元/年,良好的5万元/年,合格的3万元/年。

  (二)住房保障

  用人单位提供周转宿舍房,若无法提供周转宿舍房,县政府将提供公租房,房租在第一个聘期(5年)内免交。另也可以根据《白沙黎族自治县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符合保障条件的人才可以享受人才公寓、购房补贴或租赁补贴,已入住公租房的,须退回公租房并补交居住期间产生的租金后,方可申请人才公寓、购房补贴或租赁补贴。符合我县安居房购房条件的,可以以政府指导价格依据我县安居房政策在我县购买一套安居房。

  (三)解决家属子女问题

  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要求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我县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优先办理,并对其配偶工作予以适当安排。已调入我县且聘期在5年及以上的引进人员,子女县内入学问题由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抓好统筹协调。引进的卫生专业人才(含调入我县工作的配偶),调入我县前的工作年限或参保缴费年限可按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衔接。                                

  (四)探亲路费

  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夫妻一方或父母不在本省的,前5年每年可报销一次(1次往返)探亲路费,每次最高金额3000元(凭机票发票、船票、车票报销),引进人才应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其中火车为硬卧及以下、轮船为三等舱及以下、飞机为经济舱及以下。

  (五)基本生活保障

  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由所属单位提供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基本条件,并购买最高可达1万元的生活必需品供其使用(为有住宿需求者提供)。

  (六)享受人才激励机制待遇

  聘用后从试用期开始享受省和白沙县人才激励机制政策相关待遇。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岗位要求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参照《海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海南省2021年度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执行。

  (三)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证个人通讯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误考、缺考,则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整个招聘过程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查,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予以取消。

  (五)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七)详细事项请登陆白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十、纪律监督

  (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联系方式:

  1.监督举报电话:0898-27723265

  2.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0898-66755323

  0898-66502026

  3.招聘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898—27715650。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注:节假日休息)

  白沙黎族自治县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3日

  附件列表:

  附件1:白沙黎族自治县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考核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海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x

  附件3:海南省2021年度职业教育专业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