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补充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2021年08月16日讯:为满足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职能部门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补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补招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7人。各招聘岗位详见《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聘用方式及待遇
应聘人员经过所有招聘流程聘用后,与经开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属于经开区聘用制人员。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正式聘用后待遇从优,享受相应聘用制岗位薪酬。
四、补招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补招对象
符合公开补充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信廉洁,勤勉敬业,积极进取,职业素养好;
3.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及改革创新能力,服务意识强,具有全球化、国际化视野;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
7.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时间为准)。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泄密事件的人员;
7.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或经研究不宜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地点。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27日17:00期间登录“贵阳人才网”(www.gyrc.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的要求,如实填写《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报名注意事项
①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②报考人员凡出现填写报名信息与招聘所有流程中提交的证件和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的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③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应当与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完全一致,如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有括号内容或其他备注说明的,应当将备注说明一并填报。
④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注意: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名结束后,将在“贵阳人才网”(www.gyrc.cn)公布报名成功总人数及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情况。
(二)加分事项
在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垂管单位、辖区街道办事处(原辖区13个社区服务中心)及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且目前仍在以上经开区相关单位工作的人员,按照其在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工作年限((2013年1月1日及以后)每满一年加0.5分(以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时间计算),最多不超过3.5分的标准,在笔试总分上予以加分。
加分申请与网上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由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相应栏目进行选择,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和领导签字)和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可享受加分,对报名可享受加分的人员,将进行为期3天公示。如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相关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办理加分时间:2021年9月2日9:3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加分地点: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417办公室(贵阳市花溪区开发大道118号)。
(三)网上资格初审
1.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公布的《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9:00至8月28日17:00。
3.截止8月27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8月28日14: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通畅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区招聘小组办公室申请,经区招聘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进行修改。
4.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其招聘岗位计划数予以取消。将在“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和“贵阳人才网”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贵阳人才网”(www.gyrc.cn)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所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六、笔试、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的规定,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和“贵阳人才网”(www.gyrc.cn)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分别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最终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面试及实践测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根据《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必须现场提交《报名信息表》、本人毕业证及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协议)或社保+单位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英寸彩色照片1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面试环节,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如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相关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确定面试人员。
3.最终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则该岗位取消。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的,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联系进行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实践测试人员。
八、实践测试
实践测试主要针对岗位职责,由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用人单位提供实际工作场景,考生按要求完成实践测试任务,实践测试分值100分。
九、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率计算: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实践测试成绩占30%计算,笔试、面试、实践测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照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原则,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则以“四舍五入”前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在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公布。
十、体检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组织和人力资源部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同意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经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凡进入体检的招聘对象,体检之前因无法联系或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政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由组织和人力资源部统一部署,具体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十二、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上述所有流程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正式与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工作小组联系不上考生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要密切关注“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贵阳人才网”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提示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和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本《简章》由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面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
招聘办公室电话:0851-83840697
纪检监督电话:0851-83840391
网上报名等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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