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补充公告
玉林市开展事业单位协议工资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补充公告(二)
根据《玉林市开展事业单位协议工资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玉林市开展事业单位协议工资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补充公告》以及国内高校2023届毕业生联合招聘活动安排,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市组织有关事业单位赴武汉开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3月4日(星期六)9:00—12:00。
(二)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体育馆、华中科技大学中心操场。
二、招聘计划
本次玉林市开展事业单位协议工资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共提供52个岗位,计划引进70人,引进的人员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部分为周转编制)。具体引进的单位、岗位、条件、人数详见《玉林市开展事业单位协议工资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玉林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
4.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引进(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要求
(一)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含)以上。签约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对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按相关程序进行认证,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专业要求。本次招聘所设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1。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应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工作实际需要,组成招聘小组,在招聘当天接收应聘材料,并对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谈测评,测评分值100分,主要了解其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学习(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性格倾向和言语表达能力、兴趣爱好和特长、岗位匹配性等。根据面谈测评成绩按1:5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需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组织面试)。博士研究生免笔试和面试,通过面谈测评后,直接组织考核签约。面谈测评分低于80分者原则上不予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测评成绩当天公布,具体公布方式、地点在报名当天确定并由招聘单位告知应聘者。
(二)组织面试。面试分值100分,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面试工作小组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表现进行评分,面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作为签约人选。
(三)签订协议。全部招聘站点结束后,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所有面试考生的情况择优确定拟签约人选,填写《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情况登记表》,递交应聘及面试评分表等相关材料,经市人社局审核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拟签约人选五方签订《广西玉林市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聘用意向书》,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引进的人才,按我市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有关规定享受“协议工资”待遇,经认定为玉林市高层次人才的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市本级生活补贴、安家补贴、住房补贴、医疗优诊等人才待遇,详见《玉林市事业单位协议工资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待遇表》(附件3)。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监督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要求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第一时间告知招聘单位,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九、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中共玉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775-2859665;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5-2669106。有报名意向人员可将个人简历发送至中共玉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rck2859665@163.com。
(二)监督电话。玉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775-2820628;玉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0775-2685522。
附件1:玉林市开展事业单位协议工资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doc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docx
附件3:玉林市事业单位协议工资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待遇表.docx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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