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玉林北流市招聘中小学、中职、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2年06月30日讯:根据《2021年北流市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和《2022年北流市赴玉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二)》规定,我市于2021年12月和2022年5月分别赴广西师范大学和玉林师范学院举办专场招聘会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0名,由于受生源的影响,目前仍空缺岗位98名。为解决我市教师紧缺的问题,经研究,决定补充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98名。此外,增加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使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高中教师5名、中职教师1名、初中教师1名,使用周转编制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91名,使用教师聘用控制数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2年北流市公开招聘中小学、中职、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同),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5.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持教师资格证参加应聘。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但在2022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已与北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签约的高校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7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2022年北流市公开招聘中小学、中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邮箱BL6237195@163.com并致电0775-6237195、0775-6226995确认是否已查收到相关邮件。邮件主题及登记表文档按“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如高中语文教师①+李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聘活动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要求:(1)报考者只可填写一个报考岗位,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请规范填写;(2)所有网上报名经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亲自到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后方为报名成功;(3)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尤其是学历、专业、毕业时间、教师资格、简历等信息),报考者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4)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本人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进行核对。(5)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任何报名费及考试费。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7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要求考生按规定的时间携带有关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办理审查,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北流市少年宫剧院入口大厅(北流市二环西路0173号)
3.资格审核需要提供材料:
(1)《2022年北流市公开招聘中小学、中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需附上白底彩色证件照片(可以电子版),请下载填写打印后手写签名;
(2)报考者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讫后返还,留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附学习成绩单(可复印或电子版打印),如无法提供成绩单,可提供与学习成绩相关的材料〕验讫后留复印件;
(4)个人所获得的奖项以及其他与学习相关的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校团(学生会、社团)聘书等,留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验讫后留复印件;
(6)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还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讫后留复印件;
(7)能证明其能力水平和特长的其他材料,留复印件。
请在北流市外的考生查看公告后主动联系北流市教育局,严格遵守北流市的疫情防控要求,如因疫情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经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可先在资格审核规定时间内传真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考试前3天内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现场复审,复审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
4.资格审查的要求
(1)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考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审查合格者扫码进入招聘群,可确定为参加考试的人选。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招聘群内公布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及时间、地点、要求等,未接到笔试通知的人员则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将在近期发布,请及时关注、查阅。
(3)报名资格审核人员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核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资格证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给报考者。
(三)组织笔试
1.同一招聘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超过1:6(含)的,该岗位的考生需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2.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值50分,考试时长为4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3.笔试成绩满分5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笔试结束后,在招聘群公布笔试成绩。
5.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用具。
(四)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核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
1.面试人选确定。(1)同一招聘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超过1:6(含)的,全部考生直接进入面试;(2)同一招聘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超过1:6(含)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3)报考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西籍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岗位的可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在招聘群另行通知。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面试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其他信息的扣减面试成绩3分。
4.面试结束后,在招聘群公布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五)选岗和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岗位和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选岗和签约人选,用人单位及北流市教育局与签约人员现场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书。三方协议书一经签订,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
面试成绩同分处理办法:依次以学历高低、笔试成绩、师范类专业、优秀毕业生、政府奖学金、中共党员等顺序优先确定名次先后。
拟聘人员请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群消息,拟聘用人员收到通知后,请及时回复“出生年月+姓名+收到”,以便核查。如在通知的时间内仍未到达指定地点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须补交书面放弃声明。
(六)资格复审
签订了就业三方协议书的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三证缺一不可)到北流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经核验上述证件不齐全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最终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发布体检及考察公告
由北流市教育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包括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及考察办法。
(三)体检
体检由北流市教育局和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北流市教育局负责。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考试合格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日。
六、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5年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聘用合同书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作为范本。
八、待遇和人员管理
本次使用周转编制招聘的教师列入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教师经编制部门登记备案,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岗位竞聘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核、考试、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工作。
(一)考生须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申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进入招聘现场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提供)、如实填写并提交《流行病学史调查表》(附件4)。
(二)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三)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84(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75—6335277(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十一、招聘公告由北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二、招聘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775-6237195、0775-62269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电子邮箱:BL623719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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