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金秀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招聘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招聘公告(2023年第2期)
为加强金秀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更好服务金秀经济社会发展,金秀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数量
1.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维护和灭火救援工作;
2.办公室文员5名(政治工作文员2名、财务文员1名、防火监督文员2名),主要协助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财务管理工作、防火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工作执行力;
2.政府专职消防员要求男性,年龄18-35周岁,具备中专、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视力不低于4.8,符合消防职业健康标准。持有A1、A2或B2驾驶证、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人员以及有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验的人员,具有足球、篮球等体育特长或文艺特长人员优先录用;
3.政治工作文员,男女不限,年龄18-35周岁,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主要从事材料的撰写、收集和汇报,具有汉语言文学专业、党建工作经验、基础的照片和视频剪辑能力者以及具有文体特长人员优先;
4.防火监督文员,1人为外勤(仅限男性,具备C1以上驾驶证且具备驾驶经验),1名为内勤(男女不限),年龄18-35周岁,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外勤人员具有消防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土木工程、消防工程等专业和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优先录用;
5.财务文员,男女不限,年龄18-35周岁,要求大专或本科会计学专业,初级会计职称,有一定文字功底,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因纪律作风问题被原工作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救援工作的。
二、工作地点和时间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工作地点在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消防救援站(桐木镇政法园区);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在岗,每月可享受8天休息(试用期间不享受轮休)。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5天带薪休假;
(三)文员实行行政班制度,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5天带薪休假。
三、福利待遇
(一)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保障标准》等文件执行。工资由基本工资、等级年限工资、职务工资、岗位津补贴、奖励工资和绩效考评工资等部分组成。
(二)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入职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月工资按照岗位工资的80%发放,工作未满1个月按天结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实行学历岗位薪级工资制度(政府专职消防员:高中、中专学历工资4405元/月、大专学历工资4597元/月、本科学历工资4950元/月,包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办公室文员:大专学历工资3497元/月、本科学历工资3850元/月,包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人员工资随工作年限、等级和职务晋升递增,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为月工资的12%,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可办理退休。
(三)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入职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岗前培训时间为1个月(试用期),培训考核合格者正式入职上岗,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录用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正式聘用后,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期间集中住宿,消防文员住宿自理),每年免费体检1次,按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表彰奖励、休假疗养等优抚优待。
(五)聘用人员的原服役时间、救援队伍工作时间视同从事应急(消防)救援工作时间,可计入定级时间(不计入招聘后工作时间),享受更高年限工资。
(六)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表现优异者,可参加消防车驾驶和装备技师、信息通信等专业技能培训,晋升为驾驶员、装备技师、通信员、副班长、班长、副站长、副政治指导员等职务,均享受额外相关职务补贴。
(七)加入工会组织的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将填写好后的《金秀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报名表》发电子邮箱:jinxiuxf@sina.com,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2.现场报名: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金秀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现场报名。地址:金秀县金秀镇解放路49号,金秀县桐木镇政法园区桐木消防救援站。
3.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4.咨询电话:
消防文员应聘咨询电话:0772-6213353(办公室)
汤砚秋(初级技术职务):13878295699
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咨询电话:
习争光(政治指导员)13407728581
雷禄兴(站长):15107829966
贾力华(副站长):13377286583
5.咨询时间:工作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6.报名所需材料
(1)《金秀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简历、学历证书、相关职业技能证书(驾驶证、退伍证、奖励证书、技能证书等)、近期个人1寸免冠照。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等。
(三)聘用考核
包括体能测试、面试(仅政府专职消防员需参加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测试标准参照最新消防救援人员体能标准执行。
2.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气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3.考核结束后,金秀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根据考核情况和招聘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等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4.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大队对报名资料进行复核。
(四)体检、聘用
聘用考核合格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可按规定予以报销体检费。体检不合格、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上述公告内容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金秀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报名表23.4.10.docx
金秀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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