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来宾市融媒体中心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04月20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的有关规定,来宾市融媒体中心(来宾日报社、来宾市广播电视台)定于2022年采取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报社1人、电视台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融媒体中心采编专技人员3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详见《来宾市融媒体中心直接考核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应聘时应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函〔2017〕86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5日-2004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计划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9日,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发送邮箱:报社岗位邮箱lbrbrjb@163.com,联系人:蒙女士,联系电话:0772-6653605;电视台岗位邮箱lbtvrlzy@163.com,联系人:廖女士,联系电话:0772-4221648。
4.网络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
(2)《来宾市融媒体中心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报考者可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下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报考人员如系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请将所有报名资料原件打包发送到邮箱。
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5.资格审查
我中心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报考者。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30日。
6.考核人选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且人数与计划招聘人员比例为1:1的即确定为考核人选。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且人数与计划招聘人员比例超过1:1的,报考者须参加由中心组织的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我中心在人才网发布相关信息。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语言表达及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结束后,中心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人选名单及相关要求报经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核准后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我中心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确定考核人选时间:2022年5月。
(二)考核
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和我中心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17〕40号)的有关规定,成立考核小组,对考核人选进行考核。考核重点包括:考核人选的现实表现(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及专业水平、获奖情况以及工作经历等;考核人选的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了解是否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的情况;复查考核人选报考资格。
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核的,按弃权处理。考核不合格的报考者一律不予聘用。
(三)体检
我中心组织报考者的体检工作,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可以从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时间:2022年6月。
(四)审批与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核,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我中心整理拟聘人员材料,经报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公示及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22年7月。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来宾市事业单位工作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构成需要回避情形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相关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来宾市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98号(报社)来宾市红水河大道568号(广播电视台)。
咨询电话:0772-6653605、4221648;传真号:0772-6655198、4277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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