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市大新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招聘协管员简章

来源:大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2-09-13 10:35:12

大新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公开招聘协管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夯实城乡综合治理基础,提升城乡管理服务水平,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大新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城乡综合执法辅助执法岗位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体检,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职位及范围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7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

1.招聘岗位:辅助执法岗位。

2.岗位职责: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日常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执法辅助事务;从事城市管理内勤管理辅助事务;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87年9月13日-2004年9月13日出生,防贫监测户家庭成员、个别有专业特长、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要求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至高中及同等学历。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作风正派,品德端正。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熟练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

3.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肯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退役军人、法学专业、有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用)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2年9月13日-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大新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办公室(大新县桃城镇伦理路126号局行政办公楼二楼)。

报名咨询电话:0771-3622626

(四)报名材料:

1.近期2寸免冠相片2张;

2.查验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学位证、户口簿等原件,提交复印件;

3.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书;

4.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五、面试和体检

(一)资格审查。由大新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统一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统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政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如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二)聘用人员的待遇为2181元/月(含各项社保费)。聘用期间,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聘用人员出差、出勤补助标准享受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在面试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且在此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应聘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全程佩戴口罩,

大新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3日

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