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社会管理协管员公告
2023年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社会管理协管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金湾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珠金办函〔2022〕7号)、《关于印发<金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金人社〔2022〕1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公开招聘3名社会管理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社会管理协管员3名,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具体职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考年龄具体见附件1;
(四)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社会管理协管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7日17:00
2.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jwscjwyh@zhuhai.gov.cn
3.报名提交的材料:
(1)《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社会管理协管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请将以上材料扫描成1个PDF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名称改为“社会管理协管员招聘+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后四位”(如:社会管理协管员招聘+张三+9134)。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报名材料审核时均提交复印件,但需提供原件以备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4.资格审查
邮件提交报名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电子版)进行审核,如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笔试。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提交的相关学历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出具。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书面证明。
(3)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
(4)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并在考生通过笔试进入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其中,资格复审对象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考人数1:5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金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考单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时间、要求等事项另行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
根据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对象在我市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
由招考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是否受过处分等方面情况,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3.公示
在区政府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聘用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一年,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工资待遇按金湾区社会管理协管员有关标准执行。被聘用者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本次招聘的报名咨询工作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梁小姐、陈小姐0756-3930388。
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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