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珠海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单位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2022年03月25日讯:因工作需要,珠海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单位珠海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单位简介
珠海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是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的行政执法机构,根据法律授权,代表国家履行渔政管理和海洋监察职能,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保护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维持海洋和渔业生产秩序。组织实施渔业水域的巡航监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渔港水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管理、防污及渔船海事调查处理,监管渔业无线电台。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和职务船员考试、发证、审证、换证。负责海域使用、海岛开发利用、海洋工程、海底电缆管理铺设、海洋倾废、海砂开采的执法检查等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条件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综合事务类三级或四级合同制职员1名,具体根据被聘用者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综合事务类三级合同制职员需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报考综合事务类四级合同制职员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职位表》(附件1)。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后出生)。
5.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招聘公告发布在珠海市体招聘岗位情况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职位表》(附件1)农业农村局(http://www.zhuhai.gov.cn/zhsnyncj/)、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zhrsj.zhuhai.gov.cn/)网站。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3月25日-4月13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4月13日。报名联系电话:0756-2119121,222958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hyzzd@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电话”。
—邮寄材料报名:邮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中路345号珠海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4楼办公室(3);联系人:王静梅,联系电话:0756-2119121,邮政编码:519000。
3.报名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提交):
(1)《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
(2)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适任证书或职务证书等资格证书(报名时需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四级岗位者无需提供;以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报考三级岗位者无需提供)。
(二)资格审查
珠海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查验网络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查验不符合条件的现场告知。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将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提交证件必须与招聘条件和报考职位资格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虽通过资格审查,但与规定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并列第一的,则另外加试一题面试题。考试工作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督察室全程监督。
(一)笔试:笔试按100分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综合能力,试题按照综合科目类命题,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后进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主要了解考生所学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和实践技能测试的情况。面试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总成绩并由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招聘岗位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一)体检:在指定的本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察: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同时对报名资格、毕业证、资格证等进行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选,经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领导班子研究,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要求报送招聘结果,向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招考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被聘用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19121、2229580,监督电话:0756-2113043。
(五)考生应认真阅读并遵守《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参加考试时提交已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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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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