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委办公室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办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市委办公室是市委的综合部门,负责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按照市委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工作,承担市委运行保障日常事务。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事务类三级或四级合同制职员1名,安排在市委办公室文电科从事保密等文电服务保障工作。
三、招聘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思想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3日后出生);
3.不限专业。聘用为综合事务类三级岗位需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及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2年9月13日),聘用为综合事务类四级岗位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服从岗位安排,能适应紧急加班要求;
5.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历史清白;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根据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被聘用者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咨询电话:0756-2120724。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月16日,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wbgbk@zhuhai.gov.cn,采用rar格式打包压缩,文件按照“报名岗位级别+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提交):
①《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须在“个人声明”栏签名)(附件1);
②近期大一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④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
4.资格审核
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笔试条件的人员名单、考试通知等事项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hrsj.zhuhai.gov.cn/)公布,并短信通知本人参加考试,未通过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5.其他事项: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外加试一题面试题。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方面。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素质、业务素质和潜能等方面。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本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五、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218610。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实时调整)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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