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3人公告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中山市技师学院是隶属于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3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定向招聘岗位符合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要求,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者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面向“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专门职位的,应为我省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人员或在我市镇街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两委工作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考生如报考此类专门职位,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5日9:00至2022年12月19日17:00(以系统提交报名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三)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报名,并在报名平台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jpg/jpeg格式,100KB以下。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不变形,背景为纯色,请勿上传照片截图。
3.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从第一学历开始上传);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4.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含预备党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上述三项材料至少需提供两项原件)。
6.报考定向招聘岗位考生需提交: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⑤在我市镇街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两委工作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按报名材料中第5项提交。
7.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报名材料上传需为PDF格式扫描件(除照片外),显示必须清晰、完整。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可报考。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
4.报考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网络资格初审
考生报考期间同时开展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需于2022年12月24日17:00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通过网络资格初审后应于2022年12月28日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20220201-20220210),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余岗位(岗位代码20220211),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22年1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合格分数线: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市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20220201-20220210)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余岗位(岗位代码20220211)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其余岗位(岗位代码20220211)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市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2.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通过邮箱、电话或短信等通知。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发放面试准考证。
3.面试形式: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1)试讲: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220201-20220207)采取试讲方式组织进行,备课时间为1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作为教师所具备的理论水平、基本素质、语言表达等。
(2)结构化面试:非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220208-2022021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5.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6.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1)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20220201-20220210)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其余岗位(岗位代码20220211)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市技师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和体检人选名单。
七、体检
(一)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硕士研究生岗位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确定名次,其余岗位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和拟聘资格。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技师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应届毕业生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5.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技师学院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系统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八)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主动了解我市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市技师学院网站发布公告。
本公告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23320512,联系人:王老师
投诉电话:0760-88315252。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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