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阳江阳春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招聘专职检定员公告

来源:阳春市人民政府 2024-10-15 16:02:15

2024年广东省阳春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公开招聘专职检定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广东省阳春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公开招聘专职检定员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对象为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或以上毕业生,年龄须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社会人员。详见附件1:2024年广东省阳春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公开招聘专职检定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调解工作业务能力等;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阳春市户籍(含阳春生源高校毕生);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待遇
经批准聘用人员,作为市检测所的合同制人员,由聘用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经费由市检测所自筹。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每人每月3000元(含购买社保个人自付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阳春市迎宾大道331号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2室劳动关系与合同制职员管理股。联系电话:0662-7660710,联系人:林梦。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报名时请填写并提交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驾照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及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提交到报名地点。提交的打印或复印件材料均为A4纸规格,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报考者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报考人员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若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或其他自身原因,招聘单位不能联系到报考人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资格审查。由本次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
2.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由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3比例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设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6个月。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按招聘人员数量,如末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并从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将按照本岗位总成绩排名,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缺额人数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聘用人员未按通知报到以及录用后6个月内离职的,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五、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聘用公示等有关事项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二)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三)咨询电话:阳春市人社局:0662-7660710,
阳春市检测所:0662-7613030。
附件:
附件1:2024年阳春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公开招聘专职检定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4年广东省阳春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公开招聘专职检定员报名表.docx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东省阳春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