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大鹏新区政府在线 2022-08-10 13:13:16

2022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将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详见《2022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公开选聘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端正,现实表现好,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犯罪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见附件1)规定的岗位要求;

5.招聘相关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经历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8月9日。

(二)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须于2022年8月9日以前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71年8月9日之后出生)。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如: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则本科及以下学历不可以报考。

(2)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8月9日前取得相应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还须于2022年8月9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须写明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须提供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所有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三、下列人员不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失信惩戒对象;

(三)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四)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五)现役军人;

(七)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ggwsglfwzx@dpxq.gov.cn(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755-84209061);

2.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21日。

(二)报名材料

1.《2022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须粘贴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收原件,详见附件3);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原件);

6.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7.其他个人相关材料,如课题、论文、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专家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查阅资料等办法,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深圳市大鹏新区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五)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

五、面试考核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合格线为70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各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合格人选列入考察对象人选,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

六、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同时核实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报请深圳市大鹏新区人事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时间向深圳市大鹏新区人事部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中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等平台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面试考核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为绿码,持深圳市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三)外地来深的考生应提前了解深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规定。

(四)面试考核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参加面试考核: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面试考核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面试考核当天不能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深圳市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面试考核情况的考生。
十二、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选聘进入大鹏新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相关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聘相关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经历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8月9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2年8月9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本次选聘的职员须在大鹏新区至少服务满五年,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大鹏新区。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9日

附件1.2022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 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2022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