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三季度广东汕尾市市直单位招聘政府聘员13人公告
2022年第三季度汕尾市市直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汕尾市市直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使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汕尾市市直6家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年龄要求为:18--30周岁(即1991年11月9日至2004年11月8日期间出生),符合条件的年龄最大放宽至45周岁。详见《2022年汕尾市市直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岗位表(第三季度)》(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7.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6日9:00至2022年11月8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汕尾人才网”(www.shanweirc.com)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两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相片(照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格式图片,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或生活照)。
3.打印准考证。报考者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聘用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报考者可登陆“广东汕尾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
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以招考岗位聘用名额的1︰3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若入围资格审核对象中,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参与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对象不符合条件或放弃者,可依次递补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参加面试。
列为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及资格审核地点、时间等有关事项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时,报考者按照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携带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学历认证证明)、个人征信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2位。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人选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的名额依考试总成绩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笔试、面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考察
考察工作严格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进行考察。
(四)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管理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关于调整市直单位政府聘员薪酬水平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92号)规定执行。
3.聘用管理。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聘用人员进行处理,达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受聘人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续聘手续;解除合同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待遇按社会保险法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前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
2.年龄、基层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国外学历认证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结束当日(即2022年11月8日)。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4.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以内”均包含本级基数。
5.考生须保持手机(与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一致)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公布,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通知)。
6.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员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有效期限为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计30天以内有效。
7.报考人员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作出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以上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8.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附件:
政策咨询电话: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660-3366302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660-3314080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0660-3383683
中共汕尾市委机构编制委会办公室:0660-3372346
汕尾市归国华侨联合会:0660-3367524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0660-3280358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60-336351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60-3393252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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