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汕尾市纪委工作基地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2022年中共汕尾市纪委工作基地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汕尾市纪委工作基地管理中心是隶属于汕尾市纪委监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
详见《2022年中共汕尾市纪委工作基地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较强的心理抗压能力;
7.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6月17日至2004年6月16日期间出生);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或在服役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
7.与汕尾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按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8.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于2022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6:00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www.shanweirc.com)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应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本人条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考生务必保存好本人的报名账号、密码。
(二)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考生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体能测评。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可在报考者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招录人数1︰6的比例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4.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公告。
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还需进行尿样毒品初步测试。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具体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笔试疫情防控要求将在报名系统发布;资格审核、面试等疫情防控要求将通过广东汕尾人才网发布,或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具体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按要求报名;且考生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报考者须诚信报名,如实提交报考材料。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存在伪造、变造学历、学位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国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招聘公告报名首日(即2022年6月17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会同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招聘单位有权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其他任何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本公告中有关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的事项界定时间)均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七)本次招聘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均通过广东汕尾人才网适时公布,请考生留意网站相关公告或通知。
(八)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汕尾市纪委监委组织部:0660-336171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事考试鉴定院:0660-3393252。
附件:
1.2022年中共汕尾市纪委工作基地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2年中共汕尾市纪委工作基地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汕尾市纪委监委
2022年6月2日
- 2024年广东汕尾陆丰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4-08-14
- 2024年广东汕尾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13人公告 2024-08-01
- 2024年广东汕尾海丰县就业补助资金补贴公益性岗位招聘85人公告 2024-07-26
- 2024年广东汕尾市检察机关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6人公告 2024-06-13
- 广东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4-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