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教师发展中心招聘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2023年汕头市濠江区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汕头市濠江区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购买服务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证以上;
7.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8 .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为:B0203金融学类、B1202工商管理类;A0202应用经济学、A1202工商管理;
9 .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基本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管理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薪酬待遇
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濠江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濠机编办〔2021〕17号)和《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提高濠江区机关聘用人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薪酬及政府购买服务经费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汕濠府〔2021〕78号)执行,教师发展中心购买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每月人民币3970元。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或经费补助标准。
聘用人员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涉及缴费的,由个人负责。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发布
公告在濠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ojian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至2023年4月25日18:00。
2.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HJJSFZZXZP@126.com)进行报名,报名表可在招聘公告附件下载,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3.报名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填写《2023年汕头市濠江区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报名表需按要求内容认真填写,并在本人承诺签名处亲笔签名扫描后上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近期免冠两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资料。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以上材料须压缩成文件包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发送。
(三)资料补充提交时间
2023年4月26日9:00至2023年4月26日18:00。
(四)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在资料补充提交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审核结果。
(五)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于报考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六)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5月5日9:00至2023年5月5日18:00。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通过邮箱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在邮箱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均为60分,考试总成绩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而成。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濠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者中确定面试人数,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对入围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核对信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比例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公告,不做单独通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濠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布。
六、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八、拟聘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濠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濠江区教师发展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九、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一)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54-87384828
附件:2023年汕头市濠江区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汕头市濠江区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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