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汕头市中心血站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2-05-18 09:37:38

  2022年05月18日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汕头市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是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属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承担全市职业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职业中毒、放射事故)应急处置、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卫生与放射防护监测、评价等工作。

  汕头市中心血站是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属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承担全市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全市血液的采集、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承担全市血液储存和中心血库的质量控制;开展血液相关科研工作等。

  二、招聘对象

  详见附件1《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汕头市中心血站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汕头市中心血站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条件的,享受相应薪酬、福利待遇及培养管理优惠政策。

  五、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公告在以下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wjj/)

  汕头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汕头市中心血站

  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微信公众号: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

  六、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2年5月31日2022年6月2日(3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一:汕头市金平区广厦街道珠峰南路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七楼办公室(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岗位报名考生)。

  报名地点二:汕头市潮汕路华新城西侧800米处汕头市中心血站六楼办公室(汕头市中心血站岗位报名考生)。

  (四)报名材料

  1.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双面打印,自贴相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阶段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2寸);

  5.报考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医疗物资设备等管理、汕头市中心血站卫生信息管理等工作岗位的考生需另提供“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22年6月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4.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报名表中详细填写相关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前后要衔接,不得中断),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即2022年6月2日);需提供所在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或社保证明。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以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5.用人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专业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用人单位同意后报考。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2019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2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属政策性加分对象,须在报名时提交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笔试成绩加5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六)资格审查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七)发放准考证

  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由用人单位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不指定用书),管理岗位增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内容。

  2.笔试组织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时间:待定。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4.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公布网站、时间: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成绩。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申请查分。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所涉及的应聘人员。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于面试前至少3个工作日通过邮件发放,应聘人员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确认。

  4.面试地点一:汕头市金平区广厦街道珠峰南路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七楼办公室(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地点二:汕头市潮汕路华新城西侧800米处汕头市中心血站六楼办公室(汕头市中心血站岗位应聘人员)。

  5.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评应聘人员岗位素质,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仍相同时,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另组织一场考试确定名次。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执行的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在用人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考察工作由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组织,用人单位成立考察小组具体实施。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十二、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本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招聘单位首批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考生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4.本次公开招聘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5.结合汕头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招聘过程(包括报名、考试、体检等)严格落实防疫措施。疫情防控要求,将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及用人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

  十四、联系部门电话

  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办公室:0754-88392817

  汕头市中心血站办公室:0754-82482669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754-88547977

  十五、监督部门电话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直属机关纪委:0754-88547979

  附件:

  1、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汕头市中心血站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3、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4、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