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市澄海区纪委监委招聘专项工作劳务派遣人员19人公告
来源: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2024-03-26 13:48:49
汕头市澄海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专项工作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汕头市澄海区纪委监委因工作需要,委托广东宏业南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岗位:汕头市澄海区纪委监委专项工作劳务派遣人员
(二)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在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及开展审查调查工作过程中安全陪护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人数:19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强,遵守国家秘密;能够适应24小时轮值和执勤期间封闭式管理等工作要求,能够接受紧急任务安排,妥善处置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3.年龄18至35周岁(1989年3月26日至2006年3月25日期间出生),汕头市户籍。
4.应聘人员应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5.男性,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且无明显缺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需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6.本人和直系亲属、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政治历史清楚,没有重大问题;没有需要回避情形(用人单位领导成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1.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9:00至4月5日17:00。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通过电脑端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www.sydwgwy.com/d/file/bigpic/divdiv(2)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B左右)、户口本(户主首页和本人信息页)、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如果无学位证,可以不上传提交)、退役证(非退役军人无需提交)等报名资料。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结果由“职得招聘”网系统发送信息到报考人员注册手机,报考人员应保持本人通讯设备正常,因通讯设备不正常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1.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等各招聘环节,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考试形式
1.考试通过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形象举止仪态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2.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澄海区政府网站、“澄海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职得招聘”网站公开公布。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从报考人员中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若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相同,中共党员或退役军人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考察时被考察对象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和所在村(社区)出具的政审材料。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澄海区政府网站、“澄海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和“职得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统一进行任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由广东宏业南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考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一年内。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有关要求
被招聘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如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辞退或者开除。
十、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被招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由广东宏业南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用期间年薪为5.2万元(含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部分),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第二个聘期年薪5.7万元,第三个聘期年薪6.2万元。工资按月发放。
十一、其他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报考人员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十二、联系电话
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754-86730033、0754-86730055
中共汕头市澄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宏业南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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