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8人公告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10-08 10:31:30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代码:12736)成立于1985年,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地处佛山市,拥有禅城、高明、南海三个校区,在校生20000余人。
为了适应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学历学位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具体详见《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
(二)报名方式
登陆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s://zp.gdpt.edu.cn/)注册报名,并按报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应聘者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本人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学位证书(PDF格式,学历、学位证书各1个文件,包含大学本科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PDF格式);
6.岗位要求的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资料(PDF格式,二级院(系)及以上单位盖章的证明或聘书);
7.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合同(没有合同的提供社保证明),(二者缺一不可,PDF格式);
8.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PDF格式,注明入党时间);
9. 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的,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PDF格式);
10.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PDF格式,如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各类证书等)。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dpt.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通知均在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dpt.edu.cn/)公布,报名后请自行查阅有关通知,如因个人原因未按通知要求参与相关环节考核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笔试、面试)、体检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5.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提供加分政策文件、相关服务证书作为佐证材料,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报名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通过初审者须于笔试考试前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以准考证通知时间、地点为准。
(一)笔试
1.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定按照准考证应试者须知进行,不遵守考场规则规定者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素质。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知识范围。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70分以上为合格。
3.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对笔试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学校人力资源部申请查分。
4.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在70分以上。
(二)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本人应在指定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因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应现场提交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结果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结构化面试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40%。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教师岗位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年限、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二)登陆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s://zp.gdpt.edu.cn/)注册报名,接收报名信息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57-83106900
监督投诉电话:0757- 83312696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528041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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