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30人公告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有东校区、西校区、北校区、白云校区、河源校区5个校区。学校设有24个学院,全日制普通在校生36000余人,研究生1800余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辅导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附件1)。
8.港澳居民还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2023年6月11日起至2023年6月14日止。
(二)报名方式
实行网络系统实名报考。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辅导员招聘系统(https://fdyzp.gpnu.edu.cn)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除填报基本信息外,应聘人员还应在系统中根据要求提交以下应聘材料,应聘材料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或提交材料不齐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应聘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应聘材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担任过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gpnu.edu.cn/)和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sc.gpnu.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应聘人员须确保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中共党员证明和学生干部证明应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或学生工作部网站下载证明模板,按照模板要求出具证明材料并上传。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7.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获得笔试资格。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届时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gpnu.edu.cn/)和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sc.gpnu.edu.cn/)公布。请应聘人员届时登录查看,不再另行通知。获得笔试资格人员请登录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辅导员招聘系统(https://fdyzp.gpnu.edu.cn)打印准考证。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阶段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复审结果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资格复审通过方可进入面试,如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等,导致面试人选空缺,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采用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辅导员职业能力及相应业务水平,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果发生笔试成绩相同情况,则成绩相同人员视为并列名次。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网站公告。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为高校辅导员工作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列入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如有不符、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情况,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
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在同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25667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
监督投诉电话:020-3826540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附件1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doc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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