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校聘辅导员5人公告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校聘辅导员公告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9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广东交通学校、广东省航运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省教育厅主管、行业特色鲜明、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迄今已有60年办学历史。学院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粤港澳经济与社会发展,注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学院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2004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13年,以“优秀”等级通过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2016年,获入选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2019年获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院校,2016-2019年,连续四年荣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院校”、2018年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院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文明示范单位、广东交通教育科技先进单位、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基地等光荣称号。目前在校生约24000人。
为更好地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国内诚聘校聘辅导员5人。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规定。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年龄及其他条件。详见《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校聘辅导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为校聘制人员(非省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聘期内待遇按广东省及我校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2、我校校聘制人员分为校聘A类岗、校聘B类岗两种用工类型,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为校聘A类岗人员,其他人员(如本科及以下)为校聘B类岗人员。A类岗、B类岗因学历、职称、聘岗类别和级别、工作年限等不同,工资和薪酬待遇有所差异。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20日。
(二)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三)打印准考证: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逾期不接受报名。
2.应聘者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错误,导致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面试、录用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6.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本人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五、报名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应按要求到校进行报名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将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等有关安排将在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敬请留意。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见附件3);
(3)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即证明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应聘辅导员等工作岗位的,学生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应聘者政治面貌、工作职务、工作年限等,学生干部经历可提供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学生干部聘书或学校发文等(证明模板参考附件4)。
六、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 “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测评。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及评分,采用分类命题、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以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满分为100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根据笔试成绩排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量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成绩合格的人数未达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请务必留意网站信息。进入面试的应聘者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
2.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面试采用本专业及岗位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在整个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所有岗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成绩仍相同的,原则上须加试。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聘工作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二)年龄年限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其他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如需补录,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五)本公告由我校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楼人力资源部。
(二)咨询电话:020-87025933(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20-37231776(纪检室、监察处、审计处)。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8月2日
- 2024年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紧缺人才招聘3人公告 2024-10-10
- 2024年广东文艺职业学院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4-10-08
- 2024年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聘辅导员12人公告 2024-10-08
- 2024年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第六批招聘15人公告 2024-10-08
- 2024年广东海洋大学招聘非教学岗合同制工作人员5人公告(第三批) 2024-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