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2-05-24 16:34:58

  2022年05月24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2名,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具体如下:

岗位

(代码)

类别

人数

招聘

对象

学历

学位

专业

要求

性别

其他条件

办公室文员(01)

行政辅助类

1

不限

本科、大专

汉语言文学(B050101)、秘书学(B050107)、文秘类(C0502)、  行政管理(C120706)

不限

年龄18-30周岁。

工程技术人员

(02)

专业技术类

1

不限

本科、大专

土木类(B0811)、  建筑类(B0810)、  市政工程类(C0820)、  建设工程管理类(C0817)、土建施工类(C0818)

不限

年龄18-30周岁。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和大学本科毕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31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共天。(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松岗路永利家园4号楼二层01室。(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求职表(考生到现场填写)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是应届毕业生的可提交就业推荐表。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

  2、笔试地点:待定。

  3、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被录用。

  六、聘用方式:

  根据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通知应聘者本人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后,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福利待遇:

  按照《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区人社〔2022〕20号);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19〕158号

  文件执行。

  聘用人员的年薪包含:工资(含税金)、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及其他福利待遇。

  行政辅助类:

  大专:42000元/年;本科:48000/年。

  专业技术类:

  员级:50000元/年;助理级:62000元/年;中级:85000元/年;

  副高级:120000元/年;正高级:150000元/年。

  七、防疫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清城区)方式等情况。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考试。

  (二)考生如因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本次考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请各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若行程卡上带星还需持三天两检核酸阴性证明。

  (四)建议拟报名人员请在公告之日起落实非必要不离清规定,建议从外地市返回清城参加考试人员,返程路上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

  八、其他事项

  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各岗位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如出现人员辞职,经本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咨询电话(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公司):0763--3316398

  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2022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