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揭阳市揭东区部分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44人公告
揭阳市揭东区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引进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揭委人才办〔2021〕1号)《关于印发〈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揭市组通〔2021〕6号)等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揭阳市揭东区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专项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博(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如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8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拟招博(硕)士研究生44名。具体详见《揭阳市揭东区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根据《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通〔2021〕6号)精神,具有国内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或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国(境)外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人才,经审核认定可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10万元生活补贴。同时享受骨干人才奖、配偶安置、子女教育、医疗保障、安居保障、公共服务保障等相关资助及配套服务保障。获聘人员同时符合省、市、区人才优惠政策的,可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方式,报考者本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
2022年6月8日至10日(按上班时间)。视疫情情况,如有特殊,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
(1)报考揭阳市揭东区卫健局属下单位:揭阳市揭东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大楼3楼人事股;
(2)报考揭阳市揭东区农业农村局属下单位:揭阳市揭东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大楼5楼人事股。
3.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由报考者录入个人信息后用A4纸双面打印并黏贴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式两份)。
(2)身份证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验核,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同时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验核,复印件一式一份)。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原件验核,复印件一式一份)。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等)均应在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证书、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3)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为《专业目录》)。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代码为2位数的),若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的或所含“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则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法学(B03)”,那么其所含的学科“法学类(B0301)”、具体专业“法学(B030101)”均符合报考条件。
(4)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根据实际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选在报名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
(三)考生领取准考证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入围面试人选现场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面试
1.面试组织。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须知等事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如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考试成绩,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核准与聘用
1.核准。招聘单位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报区人社局核准。
2.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考生报名前须注册使用“粤省事”小程序(操作流程: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健康申报→个人自查健康申报→如实申报健康情况→提交),现场报名确认前提前在粤康码上进行每日健康申报,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本次公开招聘。参加考试人员在考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所在考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考前14天内有广东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省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以及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所有人员在进入公开招聘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等电子健康码绿码及行程卡无异常,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但不能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验核。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本次考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3-3263655(区卫健局)
0663-3198596(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663-3258608(区人社局)
中共揭阳市揭东区委组织部
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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