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惠州市惠东县专项招聘乡镇(街道、度假区、旅游区)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2年01月08日讯: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监察职能向村(社区)延伸,根据市、县村(社区)监察站全面推广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县决定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6名乡镇(街道、度假区、旅游区)(以下简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负责村(社区)监察站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称和人数
全县计划招聘16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村(社区)监察站工作,具体详见《惠东县专项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工作任务重比较适合男性)。
(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1年以上在党政机关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经历;在党政机关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经历5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详见报考指南,附件6)。
(五)惠州户籍。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和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以及曾受过刑事处罚、受过纪律处分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在各级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线上报名→初步审核报考资料→打印《准考证》→笔试→公布笔试成绩→资格审核→面试→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二)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为惠东县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9日—2022年1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考生将个人报名材料扫描对应命名后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以下邮箱:hdjwdfs@huidong.gov.cn(邮件主题和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名称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0752-8806917。
(三)网上报名需提交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大一寸免冠近期彩照;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3.学历(学位)证书;
4.户口簿;
5.由本人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附件3);
6.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党政机关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7.报考承诺书(附件5);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拍成清晰照片或扫描件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到网上报名邮箱。
(四)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6)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具体条件,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报考多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考生不要轻信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五)打印准考证
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打印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自己的报名邮箱)。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七、考试及相关安排
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和纪检监察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笔试,未按时报到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以下简称“政府门户网站”),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4.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二)资格审核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资格审核人选,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核。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资格审核人选。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审核的,可从该职位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核人选。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3.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四)其他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两年内不得报考我县组织的乡镇事业单位从事纪检监察站工作的有关岗位招聘。
八、体检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医疗机构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空缺岗位的,从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补缺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档案审核和考察
惠东县纪委监委联合各乡镇成立考察工作小组,采取等额的办法实施档案审核和考察工作。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纳入考察范围的考生,逐一进行档案审核,发现身份存疑、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考察资格。二是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考察。每个考察组不少于3人组成,并如实署名出具考察报告。
十、确定岗位
按考试总成绩,经考察合格的,按每组总成绩排名先后和对应的乡镇排序依次确定本单位招聘职位,其中岗位代码A001第1名聘用单位为平山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第2名聘用单位为平海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第3名聘用单位为黄埠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第4名聘用单位为高潭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岗位代码A002、A003、A004以此类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则由本组总成绩由最高的未入围考生依次补缺本组岗位。
十一、公示与聘用
对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报经惠东县专项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有关手续。
十二、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三)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十三、防疫要求
因疫情防控的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方案和各级有关部门指导意见执行。报考者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并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等工作。报考者须进行健康申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以及“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惠东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电话:0752-8806917
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电话:0752-881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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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专项公开招聘乡镇(街道、度假区、
旅游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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