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河源江东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人公告
河源江东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第139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江东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河源江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组织江东新区各工作机构和省、市直属有关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为市民、企业和投资者办理证照提供“一门式”服务等。
(二)河源江东新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江东新区各类招商优惠政策的具体落实,负责招商项目划、投资项目信息收集、跟踪、评估、洽谈、引进以及项目落地、项目管理等相关服务。
(三)河源江东新区古竹镇综合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社会管理有关服务性工作;负责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宣传、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旅游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有关服务性工作等。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8.其他岗位要求见《河源江东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条件参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9:00至3月21日下午5:3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统一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https://www.qgsydw.com)。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河源江东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填写报名表,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3月29日上午9:00至3月30日下午5:00,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报考人员需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如“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的报考者,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
5.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江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求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的JD01岗位和江东新区古竹镇综合服务中心面向残疾人开展招聘的JD08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考试人数确定。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江东新区官方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报考江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JD01岗位和江东新区古竹镇综合服务中心JD08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在河源江东新区官方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依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审查人选。
4.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A4双面打印),一式2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2张;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交原件);
(6)岗位要求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需同时提供两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和劳动(聘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岗位要求残疾人证的,需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岗位要求河源市户籍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内“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需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不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10)其他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需在资格审查确认期间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回考生。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同时,江东新区古竹镇综合服务中心JD08岗位将根据残疾人的情形,采用口语、手语等方式进行。
2.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依据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报考江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JD01岗位和江东新区古竹镇综合服务中心JD08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依据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其中,江东新区古竹镇综合服务中心JD08岗位,与被体检人员残疾类别相对应的项目不列入体检范围。若出现弃权情况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在同岗位的考生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河源江东新区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需在江东新区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
(三)咨询、监督或投诉电话:0762-3133170。
九、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并及时在河源江东新区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请考生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十、本公告由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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