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源市廉政教育中心招聘公告
2022年03月05日讯:为加强河源市廉政教育中心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源市廉政教育中心是河源市纪委监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承担市级留置点服务保障和管理职能。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进行招聘。
三、资格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6.应聘人员需具备较强的身体素质和心理抗压能力,具备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能力;
7.需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曾受过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本人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是河源市纪委监委及直属事业单位、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在编在职人员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职责
具体详见《河源市廉政教育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进入河源市纪委监委机关办公区报名时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粤康码绿码、行程卡。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18日—3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河源市纪委监委机关办公楼五楼504室(河源市源城区红星东路668号),联系电话:0762-3340969、3340933。
4.报名需提供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红底)相片2张。
(4)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应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中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红底)相片电子版需打包压缩,并以报考人员姓名命名发到河源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邮箱hyjwgbs933@163.com。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河源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合河源市廉政教育中心组成资格审核组,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并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1.笔试。笔试命题和评卷由河源市纪委监委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实施,内容包括政策理论水平、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采取闭卷作答的形式,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报考的岗位,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命题由河源市纪委监委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实施,重点考查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发布总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万绿清风网、“河源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最终成绩及列入体检对象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河源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列为考察对象,并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五)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凡聘用人员需服从主管单位统一分配,不服从者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河源市纪委监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八、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河源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333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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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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