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第二次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白云区政府 2023-07-11 15:12:39
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第二次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1.招聘人数:2人。
2.招聘岗位:执法辅助岗位(具体岗位需求范围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责任心强,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违法犯罪、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共产党员、复员退伍军人、城市管理执法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或有从业经验者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和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是2023年6月30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60%。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五楼512室。
3.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7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4.报名条件:
(1)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退回原件),同时提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2)《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雇员报名表》(见附件2),请报考人员自行上网下载,填报后用A4纸打印、贴上照片(一式两份)带到报名现场。签名栏须手写签名。
5.笔试准考证发放:收齐材料后现场发放。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7月20日上午9:30--11:00,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603室。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等内容。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进行公布。
5.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进行笔试。若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视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或按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核减招聘人数(具体事项以实际通知为准)。
(三)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情况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但不得少于招考人数。若出现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4.面试内容:采取面谈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应变处置能力等。
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予以递补。
(四)资格复审
由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事科按有关规定对成功报名的考生的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逾期不提供政审材料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考察通过后考生须前往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政府雇员工资待遇按照白云区政府雇员薪酬福利相关规定执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咨询、举报或投诉电话:020-86393419(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2:00-6:00)。
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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