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矿泉街道办事处招聘专职统计员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矿泉街道办事处招聘专职统计员公告
根据越府办〔2020〕9号《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越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招聘1名专职统计员。
一、岗位工作职责
完成国家、省、市、区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负责管理区域内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和维护,以及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采集、审核、汇总、上报和统计报表的催报工作;组织、督促、指导、检查管理区域内调查单位的统计业务和统计基础工作,为统计对象提供统计服务。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统计工作;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
(五)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文字表达撰写能力;
(六)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2月9日至2月10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
1.报名地点:广州市洪荫围13号三楼(矿泉街党建工作办公室)。
2.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登陆公告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自行下载并打印附件《越秀区矿泉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张贴小一寸证件照)。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另提交小一寸证件照1张,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验视用)和复印件各1份。如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亦可提供复印件。提交的复印件均不退回。
(2)《越秀区矿泉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请发送邮件至469320571@qq.com,邮件标题注明(考生姓名+报名矿泉街专职统计员)。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从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注:按名次,不按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具体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通知,入围考生按时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面试成绩:面试现场评分、统分。面试满分为100 分,按60%计入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将面试成绩告知考生。
4.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2.由招考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体检的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4.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报考本街道办事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政治审查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负责参照进行政治审查。
2.对于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报考本单位、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六)公示和聘用
1.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考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信息网挂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各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报考本街道办事处未被聘用的、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四、工资待遇
街道统计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基层统计编外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6379872;联系人:郑先生。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矿泉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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