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花都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04月23日讯:为加快花都区卫生事业发展,充实花都区卫生人才队伍,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花都区卫生健康局将组织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6名(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名、公共卫生机构6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请见《广州市花都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类型分为2022年毕业生、非2022年毕业生和不限。其中:
1.2022年毕业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2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非2022年毕业生: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国(境)外毕业生〕。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附件2)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职位。
2.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有较高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3)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报考者年龄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
(三)资格条件。
具体资格条件请详见《职位表》中明确的职位要求。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方案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资格条件时间点的计算均截至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工作经历的计算以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为准,在校期间或实习期不算工作年限。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9:00至5月12日17:00,(具体时间根据审批情况待定)。
(2)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
2.报名方法:
(1)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
(2)依据《职位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职位表》中的职位代码报考。
(3)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便可参加笔试。报名成功后请在笔试通知时间前(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往年已在网站上注册过的报考者请注意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个人信息表,并核实所留联系电话是否正确有效。
(3)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者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2年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和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为相近专业。
(二)考试
1.考试科目及计分规则
(1)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及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2)单项考试成绩与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生考试成绩中任何一科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直接以面试分数计入总成绩。
2.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间共120分钟)。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分为医学类岗位(按照专业细分)和非医学类岗位(考核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见《职位表》)。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不提供或推荐任何参考用书。
(4)开考要求: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延长3天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3.面试前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确定方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起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
(2)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布。
(3)资格复审:
①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待定(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凭身份证、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广州市花都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资料目录》(见附件5)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③资格复审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进行,确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进行的须出具委托书(见附件6)。
④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安排及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名单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布,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⑤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⑥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健局公告栏公布,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4.面试
①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具体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②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医德医风、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③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面试完毕当场宣布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出现总成绩同分,则面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同分,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为进入体检人选(相关程序按照上述方式进行)。
(三)体检
体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由花都区卫生健康局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健局公告栏公布。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方式以查阅个人档案、核实报考条件和相关资料为主,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现场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报考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方面的情况;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实名反映。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后,必须在所聘单位至少工作5年或以上。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等方式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2.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2022年毕业生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后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
四、防疫工作要求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有关防控通告要求参加报名、考试等工作。
(二)根据广东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凭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材料(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①“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②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③未按照我省、市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考生;④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材料的;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的考生。
(三)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将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门户发布公告。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方可参加招聘。
(二)签约的拟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承诺,以及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期5年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的公开招聘考试。
(三)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四)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五)本次招聘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网址
1.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https://www.qgsydw.com
2.花都区政府卫生健康局公告栏网址:
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wsjkj/ggl/
(七)咨询及监督投诉
1.咨询电话:020-86836552(资格条件咨询)、400-838-9296(报名技术问题咨询)。
2.监督投诉电话:020-86859112。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招聘公告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pdf
附件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5:广州市花都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资料目录.doc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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