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广州市越秀区统计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2022-09-13 15:35:19

2022年广州市越秀区统计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信息

(一)招聘岗位:行政辅助类辅助人员1名;

(二)工作地点:越秀区统计局(惠福东路486号五、七楼)。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会计学类、经济学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类),有较强的文字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后出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往届毕业生可报名。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关工作要求。

(五)工作态度认真,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材料: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越秀区统计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表中需附上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连同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鉴定(由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或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身份证及历年社保缴费证明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yxtjj@gz.gov.cn(邮件标题请注“应聘+姓名+手机”,如有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可一并提供。

3.报名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9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及计算机考试形式,由考官对参加面试人员在沟通协调、仪表举止、个性特征、岗位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分。面试后即场参加计算机考试,测试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试成绩以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对象应体检项目,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将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一)对拟招聘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薪酬待遇按照越秀区统计局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三)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面试时,考生需携带《越秀区统计局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报名材料原件备查。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现场工作人员处。

(二)如因考生未能在此公告要求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所有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或“穗康码”绿码参加面试。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须主动配合做好广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并提供解除隔离或健康监测有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2.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穗,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粤康码”或“穗康码”为红码、体温异常(两次有效监测体温≥37.3℃)等不具备面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考生应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考生应认真阅读以上疫情防控要求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6.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人:易小姐;联系电话:020-83262989(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1.越秀区统计局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广州市越秀区统计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