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公告
2022年06月29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系统2个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公告附件1)。
二、报名资格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等。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满足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情参见附件1。其中:
1.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中“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报考人员的报考学历、专业必须符合职位对应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若职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执行。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境外学历还需提供相应材料的翻译件),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3.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相关年龄年限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4.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与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或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其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其中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须提供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的委托材料或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社会保险条款备注由第三方人力资源代理机构代为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成果证明材料。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5.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或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取消应聘资格。
6.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港澳居民登录系统后,在证件类型中选择“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并填写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
(三)有下列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时间
自2022年7月12日上午9:00起至2022年7月17日下午17:00止。
(三)报名须知
报名时,须将以下材料扫描后统一压缩在一个文件中上传报名系统:
1.身份证(含“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下同)、户口簿(首页+个人页)、学历证、学位证、党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内工作经历相关材料(聘用或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具有中外合作办学、港澳台、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系统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考试程序。报考人员需对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报名初步审核通过的人员需在2022年7月18日9:00至2022年7月19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成功报考的人员暂定于2022年7月27日上午9:00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六)相关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使用本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方能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要求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4.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7月3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拟面试对象面试前集中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条件。
2.按笔试成绩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在分数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人数达不到1:5的招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资料目录》(附件3)。所有材料均须同时提供A4规格复印件,并按附件3的材料顺序排列。
4.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全的视为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按笔试合格成绩高低排序递补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6.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
(三)面试
1.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工作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4.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四)总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按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当招考岗位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有体检不合格的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精神,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有考察不合格的或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招聘单位聘用人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笔试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须知》。
(一)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穗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在隔离考场考试:
粤康码(穗康码)为绿码,有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不正常,且通过行程卡判断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考生。
(三)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且通过行程卡判断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和不符合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资格审查、面试等疫情防控要求将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发布,我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请妥善保管。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体检。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或体检,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体检。
(二)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三)考生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试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本公告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020-83588256
广州市科学技术发展研究中心020-83124315
监督电话:020-83124123。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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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资料目录.xls
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须知.docx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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