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区管理服务中心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2024-10-25 13:26:11

广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路步行区内的综合管理,根据中心工作人员的空缺情况,现拟公开招聘2名工程组辅助人员,负责日常景区设施、设备的巡查、维修、检修、保养、维护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广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区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具体要求见附件1:《广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资格条件
年龄50岁(含50岁)以下,初中(含初中)或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电工证或焊工证,有泥水工工作经验,熟知安全规范和操作规范,有较高的纪律性、责任心、执行力。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报名/来单位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开始,截至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17:00。报名邮箱:beijlzx@163.com。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龙藏街15号2楼。
2.请下载附件2《广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及资格审查。
(1)应聘者邮箱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电子版:
身份证、学历证明、电工证或焊工证等与职位需求相关证件。非本市户籍辅助人员,还需提供现居住住址在广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居住证;
(2)应聘者来单位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查验:
身份证、学历证明、电工证或焊工证等与职位需求相关证件。非本市户籍辅助人员,还需提供现居住住址在广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居住证。
(二)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
考试的其他事项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
四、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一)经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面试分数需大于或等于60分),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广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区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用工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二)工资待遇面议。
(三)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面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面试、体检资格。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342852。
附件:1.广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辅助人员职位表
2.广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
3.应聘者承诺书
广州北京路文化旅游区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附加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