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街市容环境卫生站招聘质量检查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24-06-28 10:22:50

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街市容环境卫生站招聘质量检查员公告

 

进一步充实多宝街环卫站管理工作,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我站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质量检查员1名。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男女不限,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
 
2.学历要求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外勤及夜班工作,可接受按照单位需求加班;
 
4.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或熟悉相关劳动法;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责任心,有独立工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积极进取,团队合作意识强,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具备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多宝街道辖区常住居民(需出具居住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居住证、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3)退役军人;
 
(4)有基层工作经验、社区志愿服务等经历者;
 
6.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6月28日起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5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2.报名地点:多宝街市容环境卫生站(广州市荔湾区丛桂新街71号之一),联系人:钟小姐,联系电话:020-81934419;
 
3.所需资料:应聘者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一寸彩色近照一张及自行下载填写好的报名表。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招聘通过面试方式进行,不设笔试。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多宝街丛桂新街63号二楼会议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注意事项: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应聘者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四)体检
 
依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审核无误后,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应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三、工资待遇
 
依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及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本公告由荔湾区多宝街市容环境卫生站负责解释。
 
附件:荔湾区多宝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街市容环境卫生站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