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第二次招聘非在编人员(部分岗位)公告
来源: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2024-04-02 10:55:19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次招聘非在编人员(部分岗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院业务发展实际,面向社会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所招聘岗位均为非在编岗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次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需求表》,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5.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6.招聘人员类型如下:
“2024年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考生应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招聘医师岗位的,根据相关文件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的“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报考人员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登录“丁香人才”网址:https://www.jobmd.cn/,搜索“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找到对应职位进行报名。
三、报名
由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根据岗位及报名情况,在丁香园系统中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简历初筛,符合岗位要求的方可进入招聘考试程序,不同岗位将适时组织笔试、面试,名额有限,择优录取,额满即止。
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另行通知。我院将对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其参加考核。
四、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仪表气质等。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资格审核:应聘者在笔试前应参加资格审核。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好后在参加笔试时现场提交。个人简历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成绩单、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该岗位聘用资格。
4.笔试成绩在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官网www.gz12hospital.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面谈形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至低依次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面试成绩合格相同者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5.面试成绩于面试完毕后评分、统分。
6.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在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官网www.gz12hospital.cn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通过面试人员需参加医院组织的入职体检。
七、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者录用并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执行我院非在编职工工资等福利待遇。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联系方式: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人事科郭老师、刘老师,咨询电话:020-38981235。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强路1号;交通提示,地铁:体育西路站A、G出口、公交车:天河站。
本公告由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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