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152人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3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事业编制)15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含)以上学历;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8.专业相符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所学专业相符
①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
②专业相近
报考者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超过一半基本一致的,可直接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进行报考,是否认定为相近专业以资格审查为准。
(2)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资格与招聘岗位的学科相符。
(3)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的学科相符。
9.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时须持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假设报考者具备高中语文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初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报考初中语文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学段语文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
10.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区外在编在岗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经审查在禅城区教育局备案,自2022年9月至今在禅城区在岗任教的临聘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区内原“公参民”学校在岗教师,年龄不限,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9日8:30-2023年1月3日17:30。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登陆报名系统(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要求: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考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为报考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招聘评审组不另行通知,由报考者承担责任。报考者按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网上招聘岗位报名人数确定岗位是否开考,或减少、取消招聘计划。
网上报名资料不作审查,考生在系统上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不符岗位要求,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条件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结果为准。
考生应诚信报考,报名时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多样化面试+笔试”方式进行。
1.多样化面试
(1)说课
说课环节是对考生录制的可视化说课(具体要求于报名开始当天在报名系统予以公布)进行评审。
说课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推荐进入资格审查。根据说课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推荐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说课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如实际符合推荐条件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资格审查,或减少、取消招聘计划。说课成绩及推荐结果在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查询时间以报名系统通知为准。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若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岗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初定在2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未收到短信或电话的考生即未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等。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达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环节,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后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未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将不再进行短信或电话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3确定笔试名单。笔试内容为与教育教学工作、所学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按40%计入总成绩。
根据面试和笔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设定最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为70分),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并在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
(六)正式聘用
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料、考察情况、档案情况等审核通过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接收手续。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聘用后的试用考察
对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由区财政统发。
(二)符合《禅城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认定(评定)及管理办法》的,按文件规定给予扶持。
六、其他规定
(一)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报考。
(二)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聘用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禅城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报考记录在案。
(三)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工作人员和考生需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另行公布。因疫情影响等实际情况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方式、时间等进行调整的,禅城区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在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实时留意。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与处理并追究责任。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57-88017223,监督投诉电话:0757-82063912。咨询电话:0757-82341110。招聘期间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本公告解释权归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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