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东莞市口岸服务中心自主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2-21 10:17:01

东莞市口岸服务中心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东莞市口岸服务中心是东莞市商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东人社发〔2020〕53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第三类2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东莞市口岸服务中心本次招聘综合管理岗第三类普通聘员2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口岸机关信息化系统项目管理、软件开发、软硬件运行维护等工作,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资料,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s://hj-blks.com/recruitdetaiks/172)

报名提交的资料:

(1)填写《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并附上个人简历;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工作经验证明(社会工作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4)近期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

(7)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9:00至28日17:00。

4.报名要求: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系统网址https://hj-blks.com/recruitdetaiks/172)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报名材料发一份备份至邮箱skazxzongheke@163.com(所有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并以姓名+岗位代码的形式命名,如:张三+00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9: 00至2日17:00。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商务局委托有关机构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通过者由委托机构向考生发放准考证、线上考试通知及线上考试操作指引。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笔试+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

线上笔试是由委托机构指导考生准备相关设备,登录线上考试系统进行笔试环节,不需统一集中到指定地点。线上笔试分为考前准备,模拟考试,集中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环节。

正式考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9:30~11:30。

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未达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不列为面试对象。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人数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面试比例,按照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未达面试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各自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商务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注: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商务局网站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考场防疫工作,按照东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最新通告执行。

(三)东莞市商务局将视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对考试时间、方式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及时留意相关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赵志均,22808956;刘锦华,22420202。

附件1:东莞市口岸服务中心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