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2022-09-30 14:53:37

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因工作需要,我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3.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4.具备中级或以上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师职称;

5.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相关工作;

6.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5年或以上工程造价编制或审核等工作经验;

7.年龄要求:男40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26日以后(含9月26日)出生;女35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26日以后(含9月26日)出生;研究生(硕士或博士)学历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考采用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及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大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蓝底);

(6)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信息,提供的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应聘报名表》内容一致。《应聘报名表》、《报考承诺书》需各填写一份,承诺书须本人签名后,面试当天交由工作人员。

(二)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10月21日(17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资格审查时间:提交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长安镇长中路141号财政分局主楼206室。

(五)网络报名及审核邮箱:qwer1234o6789@163.com。

(六)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于2022年9月26日至10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长安镇长中路141号财政分局主楼206室领取,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一)面试对象: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和要求为准。

(三)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报考者面试顺序在面试当天抽号决定。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总成绩于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面试者,并由面试者签名确认。

四、确定人选及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标准实施,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的面试者确定为拟招录人选,在长安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办理录用手续的时候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长安镇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试行办法》标准基础上增加中级技术人员岗位津贴执行。

七、递补

因面试者体检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出现空缺的,可由招聘岗位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注意事项

(一)面试者需按照面试时间,在面试前30分钟到到面试地点,凭本人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信息)参加面试抽签。未能在面试前到达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者报到后,应将携带的手机等电子设备连同背包等一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三)抽签后,面试者应按指定位置入座;

(四)候考时,面试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不得擅自离开考前,如需上洗手间的,应经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五)面试过程中,面试者应严格遵从题目及考官指引,不得透露本人身份信息,其身份以抽签代码显示;

(六)面试结束后,面试者到侯分室等候面试成绩,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及无理取闹;

(七)成绩公布后,面试者领回个人物品后应尽快离开。

(八)面试者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违反面试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

(九)考前、考中、考后,均严格以任何方式违规获取、传播试题信息。

(十)面试者应严格遵守当前疫情防控规定,持48小时核酸证明(纸质、电子均可)、粤康码绿码、行程码绿卡、现场测温(<37.3℃)进入面试室,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如因面试者个人未做好自身防疫等原因导致不符合面试防疫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联系人:麦小姐

联系方式:0769-85309922-768

附件:

1.报考岗位表.xlsx

2.应聘报名表.docx

3.报考承诺书.docx

东莞市财政局长安分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