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张掖市融媒体中心选调公告

来源:甘肃人才网 2022-11-28 11:31:08

张掖市融媒体中心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张掖市融媒体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工作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工作程序及组织形式

(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二)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市纪委监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下,由张掖市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

三、选调计划和职位

详见《张掖市融媒体中心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四、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县(区)、乡镇(街道)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2年以上人员(不包括中央、省属驻张单位)。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符合条件的人员,愿意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可参加选调。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6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基层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文秘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营和相当营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备《岗位简表》所列的学历层次及专业(专业方向)要求(全日制学历不含非全日制同等及以上学历);

7.具有《岗位简表》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7.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12月3日,共10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张掖市融媒体中心205办公室(张掖市甘州区南环路525号)。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发送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由张掖市融媒体中心组织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现场报名地点、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简表》。

网络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统一扫描为PDF文件,压缩打包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邮件主题和附件固定格式名为:报名岗位(代码)-姓名。

现场报名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并及时关注甘州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需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自觉接受体温监测。

3.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加注同级人社部门意见的《2022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4)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组织人社部门录用(聘用)文件复印件和本人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6张(蓝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1.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张掖市融媒体中心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时间:12月4日至6日18:00,共3天。现场报名的,由张掖市融媒体中心现场审核考生资料;网络报名的,由张掖市融媒体中心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在48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考生。初审结束后,因提交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补报。

2.资格复审

张掖市融媒体中心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审查结果由张掖市融媒体中心电话通知考生,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考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确定,由张掖市融媒体中心通知考生,发放地点为报名地点。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者携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张掖市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本岗位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特殊情况可放宽到2:1,报考比例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该岗位公开选调计划,并在中国张掖网、张掖市人社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中国张掖网予以公布。

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确定,由市融媒体中心通知考生。具体以考生《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为准,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由张掖市融媒体中心负责通知考生领取。

面试

面试由张掖市融媒体中心具体实施,满分为100分。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经研究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中国张掖网予以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张掖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选调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

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人选确定与管理

1.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

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按照干部档案管理规定,重点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进入干部队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对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确定人选

中共张掖市融媒体中心党组综合分析考察人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分岗位按计划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对象。

4.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对拟选调对象进行体检。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通过一定方式在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将选调结果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确定岗位等级,执行相应待遇。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选调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1.公开选调工作在市人社局统一指导下进行,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选调工作相关信息通过中国张掖网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4.本次选调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笔试和面试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张掖市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融媒体中心 0936-8223726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0936-1238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6-8360763

张掖市融媒体中心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1.张掖市融媒体中心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表.xls

附件2.2022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