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招聘博士和急需紧缺人才23人公告

来源: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2023-10-13 10:08:59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二批)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规定和工作需要,甘肃省农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和急需紧缺人才2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2、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年龄要求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毕业证上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专业为准,国外高校相近专业及国内高校自设专业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后纳入招聘范围。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无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罚记录。
 
二、招聘岗位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19人和急需紧缺人才4人。具体情况详见《甘肃省农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列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将报名材料用电子邮件发送到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
 
邮箱地址:gssnkyrsc@163.com
 
联系电话:0931—7612609
 
3.报名材料:
 
(1)填写《甘肃省农业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他资格证书、代表性成果(不超过5项),所提交材料均须为扫描件或PDF文件。
 
(2)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须持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
 
(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聘用。
 
4、应聘者网上报名后,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在3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及时通知审查结果。
 
四、资格复审
 
1.报名通过人员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需携带网上报名时要求提供的材料的原件。
 
3.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考核。
 
五、考核
 
1.考核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按照招收学科和专业方向进行考核,重点考核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考核方式根据不同岗位确定,另行通知。
 
3.考核要求:按考核指标量化打分评价,实行百分制,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核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4.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体检
 
体检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组织,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经考生本人在收到体检结果3日内申请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的,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聘用。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采取到原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进行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以及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拟聘人员公示
 
通过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审批备案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有关会议审定,审定后报省人社厅备案。审批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聘用
 
省人社厅备案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招聘入职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证、学位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十一、博士研究生相关待遇
 
1、工资福利: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2、科研启动费:20万元。
 
3、安家补贴:甘肃省农业科学院补助10万元;同时,符合甘肃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另行享受省上发放20万元安家补贴。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咨询电话:0931-7612609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监督电话:0931-7616517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