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市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公告
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适应“全灾种,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需要,切实加强我县消防救援工作,保护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庆阳市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实施意见》要求,计划为华池县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招录专职消防员4名(仅限男性)。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要求全天待命,实行轮休和休假制度,工作地点为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庆阳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前);
(二)符合《应征公民体检标准》《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有关规定要求;
(三)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
(四)男性,年满18 周岁(2005年2月20日之前出生),不超过24周岁(1999年2月20日之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六)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5周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退役军人、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1年以上人员、职校毕业生、体育特长生等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为专职消防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四)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的;
(五)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六)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或专职消防员招聘培训中退回的;
(七)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八)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九)有伤残等级评定记录的;
(十)有严重伤病医疗记录的;
(十一)有常年上访、缠访、闹访记录或被当地公安部门列为重点上访人员的;
(十二)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招聘及考核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初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人选确定”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至2023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不得他人代报,报名必须登记准确通畅的联系方式。
3.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填写《华池县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一)一式两份;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持退伍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出具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个人及直系亲属有无违法违纪犯罪证明,另附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二寸照片8张。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能测试
报考专职消防员的人员统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三项不达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1.测试时间: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项目:
男生:1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杠端臂屈伸、原地攀登六米拉梯;
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二,体能测试科目规程见附件三,体能测试成绩现场登记公示,测试成绩按计算分数排名,依照确定比例进入笔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按照比例计入总成绩。
(三)笔试
对体能测试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1.考点设置:以准考证上填写的为准(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证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政、法律法规、写作。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按期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另行通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专职消防员按照笔试成绩占20%、体能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应急处突能力方面的表现等。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消防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20%、体能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依照排名最终决定聘取人员名单。如遇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聘取。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根据测试考核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根据体能测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结合政审、体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结果,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华池县主流政务网站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通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签订合同正式聘用,并签订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承诺书。
四、聘用管理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岗前集中训练,参照新消防员体能、队列、业务技能训练标准组织进行集中训练,训练期间实行全程淘汰,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合格者予以淘汰。(期间如遇自行放弃或培训不合格及违反规章制度者予以淘汰,补录人员从全部合格人员中按考核名次依次递补)。
(二)劳动合同订立。拟聘用的专职消防员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专职队员安排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应急通信宣传保障、驾驶员等一线执勤工作岗位,劳动合同实行每年一签制度,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本人履职情况,按照工作需要及考核结果进行续签。
(三)日常考核管理。被聘用的专职消防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等标准落实执勤训练、管理教育要求,实行月考评、年度考核制度,在聘用期间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纪律规章、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情形的,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按照《庆阳市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规定,专职消防员基本工资4145元,“五险一金”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按规定缴纳。在此基础上,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消防员发放高危职业津贴和执勤补助。高危职业津贴和执勤补助按现行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三)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体能测试、笔试等各环节,自觉遵守工作秩序。对拒不服从管理的,现场取消报考人员招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四)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按比例条件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华池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座机:0934-5956328
王锦峰:15268939154
张静静:18394289496
宋满聪:17358130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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