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市乡村振兴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庆阳市乡村振兴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庆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庆组发〔2021〕7号)规定,庆阳市乡村振兴局决定为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
为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为市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单位性质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选调岗位为九级管理岗位。
二、选调范围
选调人员为庆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且在编在岗的九级管理岗位职员。公务员或参公管理的一级科员及以下人员愿意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可以报考。
三、选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二)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行政事务处理能力。
(三)年龄、学历及专业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尚在试用期的各类人员;
8、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公开测试、考察和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体检、公示与办理调动6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月21日(星期一)至11月22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市委、市政府6号办公区(市建设大厦)市乡村振兴局616室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报考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电子版检测报告),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手填《庆阳市乡村振兴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县区报考人员须加盖所在单位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3)组织、人社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5)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县区报考人员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7)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
(8)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
4、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市乡村振兴局对报名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予以反馈,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公开测试。
(二)公开测试
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乡村振兴局综合科组织实施。
笔试,主要进行公文写作能力测试,在规定时间内,按命题要求撰写公文,总分为100分,答题时间90分钟。试题命制邀请第三方负责实施。
面试,每个选调职位面试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为3:1,面试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市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实施,主要考核应试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行政经验和协调沟通能力,现场打分,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测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考察和资格复审
根据测试成绩,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庆阳市乡村振兴局党组负责,组成考察组,考察组成员不低于3人,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开展个别谈话、政治素质测评、干部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考察组成员对每位考察对象评价打分,其中,政治素质20%、工作实绩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风20%、干部职工评价10%,主要考察公文写作,必要时可组织加试。政治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考察对象,只递补1次。
(四)人选确定
考察和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测试成绩×60%+考察评分×40%)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由庆阳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到市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并安排体检,只递补1次。
(六)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庆阳市乡村振兴局和选调人员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无反映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在市乡村振兴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市乡村振兴局综合科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3、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934-8615297、8881358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0934-821895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4-868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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