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招聘环保辅助人员公告
2022年03月19日讯:为满足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经报请州生态环境局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辅助工作人员,主要协助从事环境管理、检测和办公室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社会统一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
1、招聘共计4名环保辅助工作人员。
2、具有临夏州户籍或父母、配偶一方为临夏州户籍。
3、遵纪守法,热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凡涉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已本次招聘报名首日为界。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优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优先录用,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6、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就读学生和现役军人。
(2)曾受刑事处罚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人员。
(3)其他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就业人员,含城镇公益性岗位、见习岗位、就业扶贫专岗、临时交通协管员、临时自来水管理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员、到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未取得相应学历、相关证件或不具备相关招聘条件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3月18日在临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23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报名截止时间:3月23日17:30时。
2、报名地点: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填写《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公开招聘环保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
(2)近期白底免冠彩色2寸照片4张。
(3)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需携带精准办出具的证明。
4、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到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工作由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统一组织,须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告。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的依次递补。
3、经过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夏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期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与用工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国家相应规定实行试用期,合同期限一年(包括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未满,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用工单位、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三方同意可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临夏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以后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并按照相关规定为其缴纳意外伤害险保险。由个人原因造成的意外责任由个人承担,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注意事项:
因处于疫情期间,请考生在招聘期间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入场前要提前做好健康码备查并进行体温检测。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考试等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30-3222180
- 2024年甘肃临夏州公安局招聘辅警150人公告 2024-10-10
- 2024年甘肃临夏州引进高层次人才242人公告 2024-09-18
- 2024年甘肃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32人公告 2024-08-08
- 2024年甘肃临夏州中医医院补招34人公告 2024-07-30
- 2024年甘肃临夏州事业单位招聘276人公告 2024-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