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白银市会宁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100人公告
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2023-12-07 11:31:49
2024年会宁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白银市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白组通字〔2019〕170号)、《白银市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市委办发〔2020〕31号)、《关于白银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通知》(白组通字〔2021〕144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新时代会宁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县委发〔2021〕75号)精神,结合会宁县实际,现将2024年会宁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为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县直初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0名(具体见岗位条件表)。
二、引进对象范围
根据白组通字〔2019〕170号和白组通字〔2021〕144号文件确定:
1.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2.全日制一本院校及全日制本科院校的一本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生(以大学录取当年的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3.省部共建师范院校(河南师范大学、伊犁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音体美重点院校(音乐类: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美术类: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体育类: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省属全日制院校一本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白银市户籍(甘肃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须在高考时为会宁县户籍或会宁县生源),户籍以公告发布当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会宁工作。
3.非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学本科学历往届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自公告发布之日算起),硕士研究生学历往届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自公告发布之日算起);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含硕士研究生的本科毕业院校)均不含独立院校。
6.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表公布的专业一致。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思政、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岗位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段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报名时须提供师范类专业的相关证明资料(以高校师范类专业学业成绩表为准)。
7.往届毕业生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毕业生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须过关)或院校出具的教师资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高中和职业学校岗位的,须具备高中或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明资料;报考初中岗位的,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明资料。本次引进的拟聘人员聘用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引进。
8.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在岗人员;
(2)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引进的情形。
(二)其他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必须齐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具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证明材料。取得多个学历的人员,按照岗位要求的条件报名。2024年毕业生毕业时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引进。
2.《2024年会宁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条件表》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等规定的规范称谓执行。
四、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会宁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通过会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人才引进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见岗位条件表),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
(1)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候。
(2)地点:会宁县科创中学体育馆
(3)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①报考人员须填写《2024年会宁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
②往届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自行注册打印)报名;2024年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簿,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院校出具的教师资格证明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打印件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
③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须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甘肃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须提供《甘肃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
2.资格审查。由会宁县教育局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即立即终止引进。
3.审查合格人员须加入QQ群“2024年会宁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试、考察、体检等事宜发布在QQ群,不再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未按时参加考试、考察、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考试地点设在会宁县,具体时间及地点在QQ群“2024年会宁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另行通知。
2.考试以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说课(百分制)占比60%,答辩(百分制)占比40%,总分100分。
3.考试划定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予引进。
4.现场公布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后分岗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同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再按说课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
5.考试合格、进入考察程序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将《三方协议》原件现场交县教育局并签订协议;往届毕业生于5个工作日内将个人档案调至县教育局。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由会宁县教育局对被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同步开展资格复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要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引进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可同岗位等额递补。
被考察对象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党籍、公职及辞退解聘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已被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在编人员及本县服务期未满的现在职人员。
(4)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人事招录考试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诚信记录期未满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7)不符合公开招聘规定应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
(8)提交相关证件材料不全或存在伪造证件、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
(9)应聘应当回避的岗位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2.体检。考察结束后,由会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取消其引进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报考岗位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会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2.公示无异议后,会宁县教育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备案,并办理聘用、入编、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3.引进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引进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在第一个聘期(6年)内若违约,由违约方缴纳违约金,违约金缴纳标准为离岗当月工资总额减五险一金的差再乘违约月数,并同步全额上缴引进时所享受的安置费。
4.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五、优惠政策
根据中共会宁县委、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会宁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县委发〔2021〕75号),一次性给予公费师范生每人30万元安置费,给予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安置费,给予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每人5万元安置费。全日制一本院校及全日制本科院校的一本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生、全国重点音体美院校本科毕业生的安置费,参照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安置费标准。
六、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诚信报名,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引进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会宁县教育局,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人才引进过程中相关通知、公示、调整、补充等事项,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公众号及QQ群。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凡涉及本次引进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会宁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本公告由会宁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43-5918181(会宁县教育局)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由会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及举报受理。
监督电话:0943-3591029
会宁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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